富阳市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
经市政府批准同意,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现行的10%提高到12%,此举为全市120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强了住房货币保障能力。至此,全市除有困难的企业外,所有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为12%。
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阳分中心
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